售后回租是什么本质特征是啥 新准则售后回租会计处理介绍

2022-06-22 15:45:16
来源:财经新闻周刊

售后回租指的是企业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到期后向买方租回使用的行为。售后回租可以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也为出租人提供比较便捷的投资机会。

售后回租的本质特征如下:

交易业务的双重性,不但作为承租方资产所有权,同时也作为出租方转移资产使用权;

资产价值转移与实务转移相分离,出租方没有在实质上掌握资产的实物;

资产形态发生转换,属于将固定资产及类似资产向流动资产转换的过程;

资产转让收益的非实时性,资产的转让损益不作为当期损益考虑。

新准则售后回租会计处理

一、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1.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2.买方兼出租人根据适用的其他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新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企业应当进行以下调整:

(1)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2)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

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按以下二者中较易确定者进行:

(1)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异;

(2)合同付款额的现值与按市场租金计算的付款额的现值的差异。

二、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

1.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而应当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如:长期应付款),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进行会计处理。

2.买方兼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而应当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如:长期应收款),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进行会计处理。

关键词: 售后回租 企业外购资产出售 设备制造企业 资产所有人 资产价值转移 资产转让收益 资产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确认 卖方兼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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