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伴随着财产和人身损害。通常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当发生事故时我们第一时间要通知交警大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规定,再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除此之外还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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