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出台34条政策措施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2022-05-24 23:10:22
来源:辽宁日报

5月23日,记者从抚顺市获悉,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抚顺市推出34条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稳预期、强信心,助力市场主体迎难而上、稳中求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方面,抚顺市推出了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地方产业链协作配套政策、持续推进企业办证难政策落实、促进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加强企业生产保供稳价、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在3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发挥头部牵动作用,对新增地方产业链协作配套达到相应采购额度的,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加大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到相关手续予以容缺闭环办理,服务重点工业企业健康发展。

在促进服务业平稳发展方面,抚顺市推出了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实施铁路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等加以扶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信用信息等数据,扩大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3个月租金。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行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做到应退尽退。免征公交客运、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在减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方面,抚顺市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阶段性降低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部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缓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减免租赁国有建设用地滞纳金;提供“惠农贷”支持,促进银企有效对接, 减轻市场主体融资压力; 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微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降低企业预交电费和办电负担,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延缓预交燃气费,鼓励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加快保证金返还。在政策规定期限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抚顺市还不断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力度,对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对连续三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对首次评价通过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当年新获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企业,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关键词: 辽宁抚顺 工业经济 市场主体 生产经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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