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什么

2022-04-19 16:32:42
来源:华律网整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关键词: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医疗费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保护争议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99 25 83 5@qq.com

豫ICP备2020035338号-6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