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是什么?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有关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
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有啥?
1、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2、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3、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4、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
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