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是什么?
1、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基本特征与公积金相同,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强求缴纳,个人不超过7%,单位不小于1%。
2、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借款人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扣基本公积金账户,后扣补充公积金账户。
如何缴纳补充公积金
1、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工资基数是你上以一年工资的总额的平均标准。也就是你15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缴存比例是不低于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6、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7、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8、《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