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者的眼里,温岭市拥有多家企业的陈才强是一位乐善好施的企业家,他曾被誉为“慈善达人”。
然而,光环背后的陈才强却是温岭一个“黑老大”,在当地大肆行凶,无恶不作。凶恶、残忍、恶贯满盈、罄竹难书……这些词用在他的身上,一点都不为过。
如今,在全国扫黑办的督办下,这个社会影响广泛的特大涉黑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长达11.9万余字的刑事判决书,详细记录了以陈才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下的罪恶。
从“黑吃黑”到“黑黑协作”
在温岭,上个世纪90年代,黑社会老大张畏曾经作恶多端。2001年4月26日下午,“黑老大”张畏被执行枪决。没想到,同为温岭人的陈才强如今又步其后尘,为非作歹,无恶不作。
陈才强,绰号“灵骨看”、“强哥”,1974年10月7日出生,原系台州市政协委员,原台州恒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信源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998年,陈才强开始步入“黑道”。当时,24岁的陈才强在温岭市成立了温岭市三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收购股份之事与某村书记任某产生纠纷。任某找了当地具有一定黑恶势力影响力的李良伟。李良伟比陈才强大4岁,也是温岭人,李良伟受托后经常带领手下恐吓、跟踪陈才强。
此时,陈才强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寻求政府或公安机关的支持和保护,反而为提防李良伟开始培植自己的势力。他不停地拉拢、收买李良伟的手下,并最终与李良伟“化敌为友”。
2000年以后,陈才强与李良伟这两股势力经过“黑黑协作”,逐步形成了以陈才强、李良伟、杨建荣(另案处理)为组织、领导者,以蔡建波、蔡玲建、林建敏、叶新立、陈超、李海卫以及王焱(已死亡)、王海广(已死亡)为骨干成员,胡君明、许灵华等20多人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黑恶犯罪团伙,有18人受到过法律的制裁,劣迹斑斑,其中李良伟等15人有前科,而其中又有7个人有“二进宫”以上的经历,有的甚至“四进宫”过。这些人中,多人还曾经是所谓的“狱友”。
该组织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大肆敛取非法经济利益。陈才强等人先后成立或入股温岭市三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浙江信源纸业有限公司、台州恒兴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为组织活动提供经济支持,并利用组织的势力和影响,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强拿硬要、暴力讨债、强立债权、强行入股、骗取出口退税等方式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
法院认定,该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赌博、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00余起,致1人死亡,2人重伤,16人轻伤。法院指其“违法犯罪活动暴力性、多样性明显,严重扰乱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
“协调关系”帮助涉嫌犯罪的手下“重大立功”
2011年2月7日凌晨1时许,在温岭市城东街道大公馆KTV238包厢内,陈才强的手下蔡玲建方的人与另一股势力杨吉彬(已判决)方的叶先军(已判决)发生争吵,引发蔡玲建和杨吉彬在手机里互骂。为此,双方约定在温岭市殡仪馆路口斗殴解决。
双方如约见面后,蔡玲建指挥二三十人冲上去,持刀追砍杨吉彬等人,杨吉彬方人员见对方人多势众,慌忙各自逃回车内,蔡玲建方人员即冲上去围住对方驾驶的轿车进行砍砸。杨吉彬因车被围住砍砸,即驾车横冲直撞,撞倒了孙斌峰。叶先军则驾车撞伤了黄东磊。孙斌峰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黄东磊构成轻伤。此一死一伤均为蔡玲建纠集的人员。
案发后,蔡玲建一直在逃。2013年1月28日,经陈才强协调关系后,蔡玲建向温岭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当日即被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期间,陈才强等人积极帮助蔡玲建“立功”。通过“运作”,2014年4月1日,温岭法院认定蔡玲建有投案自首情节、重大立功表现,判处蔡玲建有期徒刑1年。
直到2016年陈才强、蔡玲建等人被收网后,上述判决才于2016年10月24日“因确有错误”而被撤销。
派出所所长不遗余力充当“保护伞”
陈才强一度担任温岭市九龙国际大酒店总经理,在酒店9楼有豪华办公室。他经常去酒店辅楼的温岭市大公馆娱乐殿堂KTV花天酒地,先后三次将包厢服务员带到办公室强行奸淫。惨遭其蹂躏的两名女孩子中,孙某系未成年人,而另一人黄某被强奸后曾两次以割腕、吃安眠药的方式自杀,后都因被人及时发现才幸免于难;
2002年11月的一天晚上,陈才强和一个叫陈建云的人一起吃饭,因敬酒问题发生争吵、拉扯,陈才强便决定教训陈建云。2002年12月1日晚,在温岭市泽国镇水昌工业区内,陈才强指使方春雷(另案处理)纠集人员持刀将陈建云砍伤。经鉴定,陈建云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
以陈才强为首的黑恶团伙能如此骄纵妄为,与当地一个叫赵挺峰的警察的“保护”分不开。
现年42岁的赵挺峰,温岭人,曾任温岭市公安局牧屿警务区警长、温岭市公安局大溪派出所所长等职。
身为公安人员的他知法犯法,知情不报,包庇、纵容陈才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作假证明包庇他人犯罪,帮助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2010年12月28日早上7点多,台州金龙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立响在温岭九龙国际大酒店门口被砍成轻伤。当天下午,赵挺峰在确定砍伤杨立响系陈才强等人所为后,为使陈才强及其手下逃避打击,不但不向公安机关举报,还利用自己在公安机关的关系,帮陈才强了解案件侦查情况。为了防止被公安查获,赵挺峰还出点子让陈才强转移作案车辆。后陈才强及时毁掉了作案车辆,将手下作案时用的手机、电话卡扔到湖中,致使该起案件无法查清。
2011年,赵挺峰等人得知公安机关欲对陈才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开展调查工作。为了保护陈才强不被打击,他又替陈才强出主意,后陈才强逃到香港避风头,躲过调查。
2014年11月1日,蔡玲建的妻子郭伟伟(另案处理)因盗窃价值28万余元的物品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陈才强为使组织成员家属逃避、减轻处罚,找到赵挺峰帮忙。赵挺峰不但不向公安机关举报,还积极陪陈才强到办案单位打听案情。经陈才强、赵挺峰等人多次预谋,为郭伟伟案伪造证据,避重就轻,大事化小,使她逃避法律应有的处罚。在陈才强、赵挺峰等人的包庇、策划下,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郭伟伟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直到2016年10月24日,该判决被原审温岭法院裁定撤销。2017年7月28日,由东阳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郭伟伟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充当陈才强一伙的“保护伞”,致使多起案件的被害人忍气吞声、不敢报案,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搞公益做慈善只是掩盖犯罪的一块遮羞布
如果没有案发,陈才强在许多不知情群众的心目中是一个慈善家。
2013年11月16日,2013中国长三角青商论坛暨海内外杰青嘉年华在江苏盱眙开幕,时任民建温岭支部副主委、温岭九龙国际大酒店总经理陈才强获“长三角十大公益青商”荣誉称号。
当时有媒体曾以《温岭慈善达人陈才强:积极探索制度化的慈善之路》为题刊发报道,称陈才强是台州最知名的慈善家之一。报道称,陈才强已在我省临海市、仙居县、苍南县等地援建了3所希望小学和一个“希望茶园”,共计捐款人民币100万元。
陈才强在报道中还大言不惭地称,他“年幼时家境贫困,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奋斗,才取得了事业的成功。在事业发展的同时,自己始终牢记不能忘记反哺社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云云。
殊不知,貌似“高大上”的措辞背后,所谓的“不懈努力奋斗”、“事业发展”、“事业成功”,却是他们一次次实施的血腥作恶,不断靠坑蒙拐骗捞取的非法所得。记者梳理发现,陈才强光是骗取出口退税就达7792万余元,还骗得政府奖励金438万元,参与骗取银行贷款达1.118亿元,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利870万元,高利转贷非法获利210万元,职务侵占59万元,敲诈勒索到手38万元……
百万计的“慈善捐款”,对于作恶多端、疯狂攫取的数以亿计的不义之财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搞公益做慈善,只不过是陈才强掩盖犯罪的一块遮羞布。
副厅级亲哥多次为“黑道”弟弟请托
陈才强有个哥哥叫陈才杰,台州市原副市长,2017年因涉腐被依法惩处。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陈才杰利用担任台州市路桥区代区长、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提前获取有关项目土地收购补偿款及获取项目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上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066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才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其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陈才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陈才杰在其忏悔录里痛心回忆,“出于亲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违规帮弟弟打招呼,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干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一次,陈才强在娱乐场所打架斗殴,陈才杰“虽因丢了面子而恼火,但仍拨通了相关单位的电话”,表示“希望他们关心一下他弟弟”;2010年初,弟弟陈才强惹出更大麻烦后,时任台州市路桥区委副书记、区长的陈才杰再次出面请托,希望“从轻处理”。
记者注意到,陈才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有两节事实,其中一节发生在临海市,时间节点是2007、2008年,陈才强从中非法获利470万余元,而彼时,陈才杰担任临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职务。
省公安厅异地用警摧毁陈才强涉黑团伙
纸终究包不住火。以陈才强为首的特大涉黑案件,引起了全国扫黑办的重点关注,并专门予以督办。
浙江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决定异地用警。经过金华、台州两地警方前期周密侦查,2016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在多个地方对以陈才强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陈才强等12人分别被抓获归案。此后,李良伟等18人也陆续落入法网。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异地关押。
2017年8月15日,金华市检察院向金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并指派由2名检察员和3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公诉人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才强、李良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蔡建波、蔡玲建、陈超、林建敏、叶新立、胡君明、李海卫、许灵华、周庆仙、周杰、方琼辉、方志国、王慧智、叶麟军、钟再、王坚、刘波、应金烛、李欠君、郑巧平、阮超超、秦基伟、陈永君、陈祖奎、徐海滨、黄国军、林正海等2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被告人蔡建波等8人均系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周庆仙等19人均系其他参加者。
同时,被告人陈才强、李良伟等人的行为还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共涉及20多个罪。本案各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才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诈骗罪、虚开发票罪、强奸罪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上述19个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良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个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蔡玲建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到2年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积极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被告人赵挺峰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包庇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盘踞一方、滋生多年的毒瘤终于被铲除,温岭市民无不为之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