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最典型的不动产,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已经实行近两年的时间了,《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依据,由登记机构持有。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用于记载不动产现状以及与该不动产相关的权利关系的簿册。不动产登记簿实质上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具有公开性。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人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簿实质上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具有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