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不再保障本金和收益?这是不少市民共同的疑问,随着资管新规出台,其中打破刚性兑付的相关细则就引发市场关注,其中对金融机构就有明确要求,不得承若保本保收益,并且在出现产品兑付困难时,不再允许垫资兑付。
昨日(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并实施,该自资管新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该规定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主要在于打破刚性兑付,这也是此次资管新规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刚性兑付违背了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对资金价格造成了干扰,一方面影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弱化了市场纪律,导致一些投资者冒险投机,金融机构不尽职尽责,道德风险较为严重。
另一方面,该规定对于防范资管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和规范金融机构资金池运作皆由十分详细的规定。目前市面上有许多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很短,常见的不足三个月,最短的一个月甚至十几天、几天的都有,而以后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可能至少三个月。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在禁止资金池业务、强调资管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基础上,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久期管理,规定封闭式资管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以此纠正资管产品短期化倾向,切实减少和消除资金来源端和运用端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对于之前长期依赖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而言,其变化主要是,新规将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个人合格投资者需要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银行理财产品不再保障本金和收益是在新规中明文规定的,且在期限上限制也作出了明文规定,整体而言对于约束行业稳定性和发展确实有一定助益,但当前而言对于投资者则意味着选择面变少,理财灵活性有打折扣。(文/狗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