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工具。在今年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陈志列建议,根据深圳消费水平、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应率先在深圳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1万元。
陈志列称,近年来,尽管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了显著提高,但随着房价、物价的不断上涨,生活成本也在不断增加。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月调整为60000元/年。但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不同地区之间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消费支出水平都有较大的差距。
“现在,深圳人每月生活必要支出都在5000元以上,高于目前的个税免征额。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都是按5000元标准全国‘一刀切’,那对处在生活成本极高的深圳中低等收入者来说就显得不太合理,意味着这些人在未能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时候,已经先行缴税了,这已经压制了中低收入者的积累和消费能力,也不符合通过个人所得税收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目的。”陈志列说。
为此,陈志列建议根据深圳消费水平、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率先在深圳立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1万元。具体来说,陈志列建议深圳继续发扬先行先试的优良传统和有部分立法权的优势,根据深圳消费水平的实际情况对个税起征点进行合理调整。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中低收入者可支配收入,刺激他们的消费热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深圳发展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