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中小微企业成本上升等经营困难问题,湖北省围绕降低经营成本、原材料成本、融资成本、中小微企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制定了20项具有含金量的具体举措。
15日上午,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主任刘蕲刚在《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政策解读会上介绍,围绕降低经营成本,《措施》提出改革电费收缴模式,加强转供电市场监管,推进转供电改革,降低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率,执行制度性减税,降低交通运输、宽带、民航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少涉企保证金等8项措施。
刘蕲刚说,目前,《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事项已从23项减少到12项,有关标准也予以下调,切实减轻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占,湖北已是全国涉企保证金最少省份之一。
“针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企业注销数量大幅增长、写字楼租赁中违法违规增加承租人用房成本、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我们也提出了相应对策。”刘蕲刚说,围绕降低原材料成本,《措施》提出搭建供需平台集中开展议价,加强砂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2项措施;围绕降低融资成本,提出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大力推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机制,加强对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融资支持,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等5项措施。
“不需要任何抵押,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就可以申请贷款,非常方便。”潜江市宇华数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贺章宇说:“只要项目回款时,结算到银行用于还贷就可以,这相当于是提前预支到工程款,对企业是很好的支持。”
湖北不仅提高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还创新推出“政采贷”的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是将政府采购信息与金融信息对接,使得财政、金融机构、中标企业、采购人、政务数据局、人行等采购和融资信息在系统里快速交互、多方共享,让中标企业直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在平台上发起申请,经银行审核后,可以立即放款,不再等“贷”。
此外,围绕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保障,《措施》尽可能地对相关支持、补助、补贴标准进行量化,比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确申请标准、时间节点、返还比例;对承租各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月租金减免额度确定了不少于20%的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