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对整个行业从业人员有哪些影响?

2021-07-14 16:25:15
来源:央广网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文件,拟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此次发布的文件,对于无证网约车司机的处罚力度有所降低。

按照现有规定,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都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但修改后,处罚额度分别降至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为何降低罚款额度?将带来哪些影响?

记者梳理发现,与现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比,修改后的条款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形,处罚额度有所降低。其中,对于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罚款,从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改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对于这样的变化,网约车司机们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网约车司机王先生:这就罚200元,到顶2000元,管理处罚力度太轻了,这样一来对我们这些有证的规范经营的不太公

网约车司机李先生:这样的规范对于注册的网站司机是挺好的,这个行业应该会规范一点,不会像现在这么混乱。

同时,修改后的版本删除了关于未携带相关证件、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方面处罚的表述,对相关违规行为,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来执行。这意味着,若网约车驾驶员有甩客、绕道等行为,相关处罚会加重。乘客谢先生认为:“对于乘客来说,这个政策还是挺好的。比如针对甩客、不按线路行驶的罚款金额相应提高了,对于女乘客,她的安全感可能得到一定提升。”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此次修改的出发点是要细化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同时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也要兼顾处罚力度的公。韩骁说:“根据违法事项危害程度和经营者的承受能力不同,对目前一刀切的处罚进行了细化区分,同时对与其他处罚规则不一致地方进行调整,保证对整个行业从业人员处罚的公。”

韩骁表示,修改后,明确了不同违法事项的处罚规则,将根据驾驶员违规程度不同执行不同的处罚,体现了行政执法的人化,这也有利于规范网约车行业秩序,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韩骁说:“目前网约车行业中,规模较大的、规范的网约车台都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过程中,地方车辆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会要求符合车辆轴距、排量、户籍、居住许可证等门槛要求,尤其户籍要求,使得很多网约车司机无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韩骁指出,有些网约车台为吸引更多司机加入,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注册时并不需要司机提供“双证”,在日常派单时也没提示司机“双证”的重要,应该加大相应的监管力度。韩骁表示:“修改后,处罚力度的降低可能会导致出现部分司机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上路运营,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维持市场秩序。”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网约车的出现和发展,满足了很多人的就业以及出行需求,他建议,监管部门应该细化、放宽从业驾驶员条件,各地应根据情况不同,避免出现一些难以实现的硬准入条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网约车台监管,网约车台需充分履行对司机、乘客的告知义务。朱巍说:“现在关注的重点不在于这个产业,而在于这个产业中的相关问题。不在于这个产业能不能存在,而在于这个产业之中有些相关问题必须要明确。比如安全问题,个人信息安全、国家安全、网络数据安全,包括司乘人员的驾驶安全,这个安全得需要技术来保障,这些问题可能慢慢变成了主流问题。所以当年写这个新规的时候,那个时候讨论的焦点问题,在今天看来已经不是那么重要,所以焦点已经发生了位移。”

关键词: 网约车管理 暂行办法 无证司机 从业人员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99 25 83 5@qq.com

豫ICP备2020035338号-6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