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这个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方面和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决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灭亡。剩余价值就是指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价值。
剩余价值的生产并非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也广泛存在,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是企业利润和国家财政收入的源泉。
剩余价值不仅资本主义经济存在,而且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经济也存在。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而它亦生产剩余价值,因公有制企业的职 工并没有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将自己创造的价值全部占有,而是留一部分成为企业利润和国家利税,而这实际就是公有制企业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社会, 个体经济的业主也要向国家纳税,而其所纳的税实际就是个体经济的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
如果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不够或仅够 满足自身及家庭的需要,没有一点剩余,那么企业就挣不到任何利润,国家财政也不会有一文钱的收入,从而社会经济就会停止运行,国家机器就会停止运转。